治交通首要提升安全意識
本澳地小人多,人車爭路的交通問題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有意見認為斑馬線、交通燈太多,阻礙行車;有意見則認為過路措施不便,部分人寧冒險違規橫過馬路,影響交通安全。交通問題,一百個人有一百種意見,如同正在立法會細則性討論的修改《道路交通法》法案,遲遲難有共識。
根據交通事務局公佈的數據,截至去年底,全澳斑馬線總數接近二千四百組,設有交通燈組的路口約一百五十個。按地籍局資料,截至去年底,本澳行車道路總長度約四百九十公里,即平均每二百米就有一組斑馬線。可以說,本澳斑馬線設置密度大,總有一條喺左近。
另一組治安警察局數據顯示,去年全年有一萬五千五百一十宗交通意外,對比前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十四點三六;行人違法過馬路亦較前年同期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八點五五。數字飆升可能是警方大力執法,票控違規過馬路,但也意味着本澳交通安全環境和意識方面仍存在較大的提升空間。
儘管當局近年來積極改善交通安全及出行環境,由一九年起,交通局計劃優化三百二十九條斑馬線,至今已完成二百八十九條,當中,去年共優化近六十條斑馬線。為進一步優化行人過路環境及提升過路效率,自二一年底起,先後在十處具備條件的路口增設“全向式行人過路設施”,縮短行人過路時間及提供額外過路空間。並自去年開始首次引入“縱向減速標線”及“人行橫道預告標記”,透過道路標線提示駕駛者注意行人及減速行駛,以進一步保障行人過路安全。然而,不論是交通意外,抑或行人違法過馬路數字,均未隨各項優化措施而下降,反而有所上升。這表明,單純的設施優化並不足以解決問題,還需要結合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識提升,以及更科學的交通管理策略。
持續全面檢視和優化本澳道路設施的設置,提升公眾的出行安全系數,固然重要,但亦需從“人”入手,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讓大眾明白“馬路如虎口”不是口號,而是保命法則。
夏 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