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無業漢多次施暴前妻
婦聯促修法保障家暴受害人
【本報消息】澳門婦女聯合總會勵苑主任黃莉莉譴責無業漢多次對前妻施暴,強調暴力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她表示,嫌疑人被檢察院禁止接觸對方下,繼續施行暴力、脅迫、禁錮及搶奪財物等行為,情節極為惡劣,必須予以嚴懲。她關注嫌疑人多次違反禁令實施暴行,先後兩次禁錮受害人卅一小時和十五小時。情節反映在現行保護措施下,受害人有機會繼續受暴力威脅,認為《家暴法》保護措施仍有改善空間。
完善危機分級機制
她指,《家暴法》自生效以來,一般保護措施能夠保障家暴受害者的權益,特別是緊急經濟援助,能為有需要家庭提供基本的生活需求;而緊急庇護服務能讓她們有安全的居所,思考如何處理之後的安排。但家暴有其隱蔽性,若受害人不主動揭發,公共部門難以得悉。
黃莉莉提到,《家暴法》設有“強制參加家暴預防計劃或心理輔導”的規定,但只適用於“家庭暴力罪”的被判刑者,令不少施暴者未有及時接受輔導,加上施暴者較多拒絕接受服務,令部分個案受害人回歸家庭生活後,仍存在再次受暴虐的風險,故此她認為施暴者的相關跟進及介入服務仍有改善空間。對於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的個案,她認為相關部門應檢視個案的危機分級機制,以制訂相應的跟進及保障措施,避免受害人再受傷害。
倡強制輔導施暴者
黃莉莉建議相關部門對今次個案作全面分析,了解受害人沒有立即報警的原因,探討如何提升受害人揭發案件的主動性和信心,以及優化疑似家暴個案的評估分級機制,加強對危機個案的支援。同時,將《預防及打擊家庭暴力法》的修法提上日程,調整法律附加刑的適用規範,強制家庭成員施暴者必須接受輔導,為家暴受害人提供更全面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