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追截期間持刀反抗傷兩警終被制服
無業漢暴力禁錮搶劫前妻法辦
【本報消息】一名本澳男子涉嫌多次以暴力手段家暴、禁錮及要脅已離婚的妻子索要金錢,其被司警截查期間動刀反抗,導致兩名警員受傷。該男子涉嫌觸犯禁用武器、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抗拒及脅迫、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及家庭暴力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一月施襲被禁接觸
涉案男子姓蔡,三十九歲,本澳居民,報稱無業。與案中本澳女事主於二○二三年十月結婚,去年十二月辦理離婚手續。
案情指,本月二十日上午,司警接獲治安警通知指南灣區某大廈發生一宗家庭暴力案件,經過初步調查得悉,案中女事主與蔡某離婚後獨自搬到案發單位居住,本年一月二十三日曾到司警局報案稱被蔡某襲擊受傷。當時司警以普通傷害罪、恐嚇罪及禁用武器罪將蔡某移送檢察院偵辦,同時蔡某亦被檢察院採取禁止接觸的強制措施。
兩次禁錮搶劫前妻
但在本年二月二十五日中午,蔡某違反當局禁止接觸強制措施,到女事主居住的單位並因金錢問題發生爭執,期間蔡某掌摑並從身上拿出一把水果刀要脅女事主索要金錢,並將其禁錮了三十一小時,最終蔡某搶去一個價值九千元的手袋。本月十八日凌晨,蔡某再次到案發單位,並趁大門沒有上鎖進入單位,再次用相同的暴力手段索款,並再一次禁錮女事主十五小時。至翌日蔡某再要脅女事主向朋友借款五千元並逼其到櫃員機取款,得手後離開。
持刀拒捕三人受傷
在多次被家暴後,女事主於本月二十日在朋友陪同下報警求助。司警接手處理事件期間,在事發單位外發現形跡可疑的蔡某,隨即上前截查,對方見狀立即逃跑。追捕期間蔡某取出水果刀反抗,最終被司警人員以適當武力制服。過程中兩名司警人員及蔡某均受輕傷。
劫得手袋內地變賣
經司警調查得悉,蔡某曾多次到女事主住所長時間停留,亦證實其曾經押送女事主到櫃員機提款,且多次用暴力和威逼的手段向女事主索取金錢,導致其身體和精神受到虐待。蔡某亦供稱以二千人民幣到內地變賣上述手袋。綜合調查所得,有強烈跡象顯示蔡某實施了禁用武器、搶劫、剝奪他人行動自由、抗拒及脅迫、加重傷害身體完整性和家庭暴力等罪行,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