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惠擬收購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
【本報記者廣州五日電】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近日舉行的全省推進住房保障輪候庫建設工作會議上,提出要加快推進輪候庫建設,加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力度。
珠海和惠州相繼發佈公開徵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提出把“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轉用為保障性住房。業內人士指出,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有利推動已建成存量商品房去庫存、助力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舉行的全省推進住房保障輪候庫建設工作會議上指出,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六個城市已先行探索,在加快籌集建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和建立輪候庫工作中取得積極成效。
近日,珠海和惠州分別發佈公開徵求《珠海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和關於公開徵求《惠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明確把“收購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轉用為保障性住房列入意見稿中。
港澳居民可住
其中,珠海《徵求意見稿》明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新建或存量籌集,限定戶型面積、申請條件、銷售價格和處分權利等,面向符合資格條件的本市戶籍住房困難家庭、各類引進人才和港澳居民等工薪收入群體配售的產權型保障性住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籌集方式大致分為集中新建、存量籌集兩種類型。存量籌集渠道主要包括轉用存量閒置政策性住房、收購併轉用已建成未出售商品住房、收購轉用企業自持住房。
廣東專家認為,通常新建保障性住房項目從選址、設計、施工到交付,正常周期需三至四年。推動符合條件的存量商品房直接轉換為保障性住房,將大大縮短受保障群體解決居住問題的等待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