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己及人減噪音
本澳住宅密集,生活噪音問題直接影響睦鄰關係,倘處理不當,甚或引發嚴重衝突。
不少人都曾受過鄰居的噪音滋擾,包括清晨剁肉餅、凌晨拖拉枱櫈等,實在令人抓狂。現今社會不少人需要輪班工作,遇此鄰居,問題如長期無法解決,精神受折磨,嚴重時可能令人產生憂鬱症等不良症狀。
生活噪音具突發性、隨機性及不持續等特性,執法檢控困難。部分居民選擇“私了”,往往容易造成不愉快事件。
當局除持續透過不同途徑,加強宣傳《噪音法》外,更應定期主動巡查噪音黑點,加強執法,而非等居民投訴先行動。適時可向社會公佈相關執行情況。
當局曾數次修改相關法律,明確晚上十時至早上九時,不得在住宅樓宇進行任何可產生騷擾噪音的日常生活活動,並由治安警負責監察。但“騷擾噪音”未必高分貝高強度,難有科學判定;管制時間以外的噪音問題亦是空白,宜深究修法。
說到底,防治噪音重在公民意識,居民應顧己及人,減少製造噪音,共建和諧安寧的生活環境。
蔓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