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法修訂案細則通過
解僱賠償月薪升至二萬一千五百元
【本報消息】立法會大會昨細則性通過修改“勞動關係法”法案,主要修改內容為解僱賠償的月基本報酬上限由兩萬一千元調升五百元至兩萬一千五百元,升幅約百分之二點三八。法案建議法律公佈翌日生效。
冀縮檢討工作時間
法案由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負責細審,二常會主席陳澤武引介時引述政府表示,調升解僱賠償月薪上限金額是基於一攬子的經濟資料,包括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收入中位數、失業率等。委員會並關注兩年內能否完成檢討,政府解釋,部分資料是年度資料,且在檢討實施年份的翌年第一季及第三季內才能收集得到。但已持續加快有關檢討工作,以便縮短檢討時間。
議員林宇滔關注檢討調整機制滯後,促縮短檢討時間。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回應稱,檢討涉及收集年度數據,必須“有個期間、有初算和結算”,而年度數據是最終評判有關政策依據的基礎,政府會按程序縮短工作時間。
倡科學調整賠償額
多位議員發出表決聲明,勞工界議員李靜儀、梁孫旭、林倫偉、李振宇聯合表示,支持政府調升解僱賠償上限,但促請政府兌現承諾,在法定兩年檢討期內完成數據收集、分析和討論,及早公佈及倘需要調整的賠償金額。同時,希望逐步取消賠償上限雙重限制,讓僱員能獲得合理的解僱賠償。
投下棄權票的林宇滔表示,支持政府調升解僱賠償金額,但不接受政府以年度數據作為延遲一年多提交提案的理由,促請政府縮短檢討的行政時間,並採用更科學方式決定賠償金額的調整。
葉兆佳、王世民和崔世平對法案投下支持票,聯合表決聲明強調在經濟復甦關鍵期,政府須平衡勞資需求,減輕中小企業經營壓力,支持其可持續發展,採取更多的務實可行措施幫助企業應對當前的困難,推動澳門經濟全面復甦和各行業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