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資格者明年底前提出申請均可享受
長者公寓租金八折最長六年
【本報消息】社會工作局訊:特區政府經聽取社會各界尤其政府長者公寓住戶的意見,宣佈擴大政府長者公寓使用費八折優惠的對象及期間。其中,使用費八折優惠對象擴闊至明年十二月卅一日或之前提出的合資格申請者,使用費八折優惠期延至最長六年。
函未揀單位申請者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昨日刋登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修改《核准政府長者公寓的住宿單位使用費表》,凡在去年十一月六日至明年十二月卅一日提出申請,並在社會工作局指定期間內完成選擇住宿單位及簽訂使用協議手續的合資格申請人,可在首次簽訂為期三年的使用協議的生效期內,以及自該協議獲首次續期最長三年期間內,享有使用費八折優惠,即入住者可享最長連續六年的使用費八折優惠。上述優惠亦適用於已提交政府長者公寓住宿單位申請,但仍未完成選擇住宿單位或簽訂使用協議手續的申請人。批示今日生效。
多渠道可提交申請
社工局表示,爲了體現特區政府關顧政府長者公寓住戶,以及鼓勵更多有需要的長者申請入住,經聽取社會各界及政府長者公寓住戶的意見擴大上述優惠對象及期間。有意申請政府長者公寓並持有“一戶通”帳戶的長者,可登入“政府長者公寓電子申請系統”(www.olderpersonsapart.ias.gov.mo)線上申請,亦可前往社工局總部、各社會工作中心、政府長者公寓展示區等十五個指定地點申請,或到社工局協調的六十二間社服設施要求協助辦理線上申請。如有查詢,可透過電郵di@ias.gov.mo或於辦公時間內致電八三九九 · 七七二三、八三九九 · 七七〇五與社工局長者服務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