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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澳門經驗
識變應變求變 加快澳門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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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4 12月4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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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澳門經驗

冷鐵勛


澳門回歸以來取得驕人發展成就

    “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澳門經驗

    (二)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方針”的最高原則。澳門特區將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過程,作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與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過程,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主體責任,有效維護國家總體安全和澳門社會穩定,為澳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二○○九年,澳門特區制訂了《維護國家安全法》,履行了澳門基本法二十三條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本地立法的責任,填補了澳門特區法律體系中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空白。二○二三年,澳門特區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前瞻性地修訂《維護國家安全法》,修改後的《維護國家安全法》,由原先的單行刑事法律調整為當前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基礎、主幹和核心法律。另外,澳門特區持續完善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制訂或修改了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配套法律,包括修改《立法會選舉法》、《行政長官選舉法》、《司法組織綱要法》以及制定《網絡安全法》、《通訊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等。

    在健全維護國家安全領導體制方面,二○一八年設立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二○二一年完成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行政法規,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和國家安全技術顧問自二○二二年三月廿一日起依法正式履職,標誌着中央對澳門“一國兩制”和在澳門全面維護國家安全重大制度安排的全面落實。

    此外,澳門特區加強維護國家安全的執法力量。透過修法賦予司法警察局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的專屬權限,並在司法警察局設立保安廳,下設國家情報工作處、國家安全罪案調查處、國家安全行動支援處、國家安全事務綜合處。司法警察局還另設立恐怖主義罪案預警及調查處、網絡安全處,強化國家安全執法力量。

    與此同時,特區政府與學校、社團等合作,加強總體國家安全觀和《維護國家安全法》的宣傳推廣工作。自二○一八年開始,配合四月十五日的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特區政府和澳門中聯辦每年持續合作舉辦為期一個月“全民國家安全教育展”,以提升澳門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

    (三)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

    澳門回歸祖國後,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高度重視弘揚愛國傳統,堅定落實“愛國者治理”原則,牢牢守護好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特區政權機關均由愛國者組成,愛國愛澳核心價值在澳門社會居於主導地位,這些都為實現澳門長治久安和維護澳門居民切身利益築牢了社會政治基礎。

    二○一六年,澳門立法會通過修訂立法會選舉制度,加入“防獨”條款,排除了不擁護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區的人員參選立法會。二○二一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中,為確保參選者必須是愛國者,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憲法》和澳門基本法及本澳相關選舉法制訂了有關準則,並於七月十三日依法對第七屆立法會參選人的被選資格作出決定,認定20名參選人無被選資格,拒絕接納5個參選組別名單。

    二○二三年和二○二四年,澳門立法會分別完成了《行政長官選舉法》和《立法會選舉法》的修訂,完善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機制,從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上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以更有效維護好《憲法》和基本法所確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守護好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二○二四年,根據新修訂的《行政長官選舉法》,要求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選舉參選人和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簽署擁護效忠聲明書,對其進行資格審查,順利完成第六任行政長官選舉。

    (四)嚴格依法行使高度自治權

    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以來,嚴格依照基本法和澳門本地法律的規定行使高度自治權,行政與立法既相互制約又相互配合且重在配合,司法獨立。在澳門,既沒有出現立法會“擴權”、“拉布”等現象,也沒出現因司法裁判引致憲制危機事情發生。正是由於依據基本法來處理行政、立法與司法的關係,保持了行政主導體制的有效運作,行政、立法和司法機關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共同實現良好管治,推進澳門社會各項事業不斷向前發展。

    例如,二○一四年八月,澳門有社團發起“民間公投”搞所謂行政長官選舉,向特區政府相關公共部門申請使用多處公共場所。社會上普遍認為“民間公投”沒有法律上的依據,沒有法律上的效果,不符合基本法和澳門本地法律的規定。鑒此,有關公共部門不容許在公共地方舉辦“公投”活動。該社團不服相關決定,上訴至澳門終審法院。終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無論是基本法還是澳門第2/93號法律,或其他的現行法律,均沒有賦予澳門居民享有舉行公投的權利。據此,終審法院判決有關公共部門的相關決定合法,駁回了上訴。正是由於特區政府敢於執法、善於執法,司法機關又依法辦案,及時制止了不符合基本法的行為,有效地維護了以《憲法》和基本法為憲制基礎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

    三、凝心聚力發展經濟,提升居民生活品質。

    回歸以來,特區政府集中精力發展經濟,圍繞“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的定位,善於把握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和一系列政策支持帶來的機遇,深入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和“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深化粵澳合作,穩步推進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助力澳門經濟適度多元化,在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中實現了經濟的跨越式發展。伴隨澳門經濟的發展,特區政府在施政部署上始終將民生工作擺在首要位置,持續加大在民生方面的支出和保障力度,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住屋、醫療、教育、人才培養長效機制,致力提升澳門居民的生活品質。

    社會保障方面,特區政府從二○○八年起着手構建第二層中央公積金制度,每名合資格的澳門永久性居民都可獲政府在個人帳戶注入10,000澳門元啟動資金,並依法為每名合資格居民的個人公積金帳戶注入預算盈餘特別分配款,以促進第二層社會保障制度的健全。此外,從二○○八年開始,特區政府推出“現金分享計劃”,向每名澳門居民派發現金,至二○二四年已連續堅持了十七年,而且二○二五年將繼續實施上述計劃。

    教育方面,從二○○七年起,澳門已實現了從幼稚園到高中的十五年免費教育,保證了人人享受平等的教育權。政府為減輕經濟困難的學生,不斷調升“書簿津貼”金額,並持續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發放“膳食津貼”和“學生用品津貼”。對在本澳及外地就讀高中、大專和研究生課程的本澳學生發放學習用品津貼。除提供“特別獎學金”外,還增加“大專助學金”資助名額,並推出“利息補助貸款計劃”等。為鼓勵居民持續學習,從二○一一年開始,特區政府推出了“持續發展進修計劃”,每人資助上限由5,000元調升至6,000元。

    住屋保障方面,全力落實“居有其所,安居樂業”的施政目標。澳門特區政府於二○二一年十二月公佈了《澳門特別行政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第二個五年規劃(二○二一至二○二五年)》,明確提出“有序推行階梯房屋政策”(從下往上五個階梯分別為: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夾心房屋、長者公寓、私人樓宇),其中全澳已建成的公共房屋(社會房屋、經濟房屋)單位數目增加至57,117個,正在興建的公共房屋超過14,000個。

    此外,政府在醫療衛生、殘疾津貼、短期食物補助等方面,不斷加大資源投放,保障並提升居民的健康水平,減少居民因物價上漲而帶來的生活壓力等。目前,澳門的免費醫療網絡覆蓋面積達到世界先進水平,初級衛生保健系統被世界衛生組織譽為太平洋地區的典範。同時,政府通過資助報刊、社團,保障居民的言論、新聞、結社等自由。

    得益於政府在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公共房屋、文化等方面的投入不斷增加,居民的受教育權、生命健康權、社會福利及保障等方面的權利實現越來越有物質條件的保障。澳門居民權利的充分保障,為居民的安居樂業築牢了根基,有利於形成更加公平公正的社會環境,有利於促進居民的全面發展。據澳門統計暨普查局的資料顯示,二○二○年至二○二三年,澳門男女居民平均預期壽命83.1歲,位居世界前列。

    四、包容共濟守望相助,營造和諧社會氛圍。

    澳門回歸以來能夠取得驕人發展成就,其中一個不可忽視的因素就是澳門這個古老商埠在現代社會散發出的寧靜和諧的社會氛圍。面對“一國兩制”實踐中遇到的新情況新挑戰,澳門社會各界始終從維護本澳繁榮穩定的大局出發,堅持求同存異,積極開展協商,講求社會和諧,不把矛盾和問題簡單政治化,以建設性的態度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相互理解、和衷共濟的良好社會環境,各方面都把力量真正凝聚到建設澳門、發展澳門、繁榮澳門的共同事業上來。在澳門,沒有政黨紛爭,有的是社團合作;沒有族群糾葛,有的是和睦互助;沒有階層分化,有的是社會共融。澳門的這種獨特魅力,不僅給內地來的遊客留下了深刻印象,也使其成為大陸與台灣之間溝通接觸的橋樑和平台,是兩岸之間的官方、民間商談的理想之地。的確,生活在澳門的不同族群和諧相處,相互學習,守望相助,展示了澳門活力四射的形象。廣大澳門居民素有的愛國愛澳光榮傳統,與“講團結、謀發展、求穩定、促和諧”的時代呼聲和“識大局、顧大體、求大同、存小異”的協商精神有機融合在一起,成為促使澳門“和氣生財”、日益興旺發達的精神財富,也是澳門順利推進“一國兩制”實踐的有利條件。

    愛國愛澳社團發揮溝通政府和居民間的重要橋樑作用,是澳門成功實踐“一國兩制”的一個不可或缺因素。特區政府支持愛國愛澳社團發展壯大,眾多的愛國愛澳社團在促進家鄉與澳門鄉親聯繫的同時,在支持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培育在澳鄉親的愛國愛澳愛家鄉情懷、積極參與立法會選舉並支持愛國愛澳參選人等方面都作出了重要貢獻。此外,對於政府的重大政策諮詢活動,愛國愛澳社團也積極參與,反映居民的呼聲,幫助政府科學施政,成為澳門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依法施政的主要依靠力量,也是澳門得以成功實踐中“一國兩制”的重要社會基礎。

    “一國兩制”在澳門的成功實踐還有其他的特色經驗。例如,澳門特區政府重視和本地學者的聯絡,不僅投放資源支持就澳門實施“一國兩制”的理論與實踐重大問題進行研究,確保了愛國愛澳學術隊伍的壯大,較為牢固地掌握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的話語權,而且出台施政報告或者重大政策和法律前,都特別注意聽取專家學者意見,為科學施政創造了有利條件。又例如,中央駐澳機構結合澳門的實際情況創新工作方式,加強與特區政府和普通居民的聯繫,便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此外,澳門中聯辦和駐澳部隊還對澳門居民舉辦開放日活動,讓澳門居民親身走進中聯辦和駐澳部隊營地,更多了解中聯辦和駐澳部隊的情況,這對增進澳門居民的國家認同以及愛國愛澳核心價值是非常有益的。對於澳門在“一國兩制”實踐中被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好經驗,要繼續堅持並發揚光大,推動“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下)

    澳門理工大學“一國兩制”研究中心主任

    冷鐵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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