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大都市翻譯能力
任文提出,“國際大都市翻譯能力”指都市依靠多元主體,通過翻譯實踐與傳播,以及翻譯組織和翻譯發展等活動,全面服務都市內外交流,確保都市功能有效發揮,提升都市國際影響力等軟硬實力的綜合能力,該概念既覆蓋官方語言與外語的互譯、官方語言與非官方語言的互譯、非官方語言間的互譯等語際和語內翻譯模式,也涵蓋包括手語、口述影像在內的符際多模態語言翻譯、人機合作翻譯、人工智能翻譯等新模態。翻譯行為主體包含地方政府、社會團體、科研院校、企業、個體等。
國際大都市翻譯能力指數指標體系包含3個一級指標(都市翻譯組織能力、都市翻譯服務能力、都市翻譯發展能力)、10個二級指標及33個三級指標。所選24個國內外國際大都市翻譯能力排名前10的城市分別是北京、上海、倫敦、紐約、廣州、多倫多、東京、成都、香港、巴黎。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翻譯規劃能力、翻譯職業/行業管理能力、翻譯研究能力具有一定優勢,其他子能力方面還有繼續提升空間,以助力區域外向型和國際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