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選貨源 徹底煮熟
市政署多重把關大閘蟹食安
【本報消息】市政署訊:因應大閘蟹陸續上市,市政署從入口檢疫到市售層面加強對大閘蟹的監管,以保障其品質及食用安全。提醒食品業界須確保所供應或出售的大閘蟹循正途入口,並已接受市政署強制檢驗檢疫,否則可被檢控。
未經檢驗檢疫禁賣
市政署持續透過嚴格的入口檢驗檢疫制度及市場巡查機制,對入口並在本澳銷售的鮮活食品作嚴格把關。市政署與內地權限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對供澳大閘蟹的品質及安全,採取源頭監管直接供澳措施。大閘蟹養殖場正式供貨到澳門前,須通過市政署預檢,並由來源場監管當局直接封簽才可輸澳。而大閘蟹抵澳後亦須提交由產地官方發出之衛生證明文件以及相關衛生檢疫資料供審核,並接受常規抽樣,經檢驗檢疫程序後才得以流入本澳市場。
市政署提醒,食品業界務必確保所出售或供應的大閘蟹經市政署強制衛生檢驗檢疫,切勿供應及出售來源不明之大閘蟹;並須保存食品的來貨單據及銷售記錄,以便有需要時供權限部門查核來源及掌握食品供應鏈。巿政署將加強巡查,倘查獲涉嫌生產經營、銷售及走私須依法接受檢疫而未經檢疫之食材,將根據《食品安全法》對作出檢控,最高可被判處五年徒刑或被科處最高六百日罰金;如相關行為屬行政違法,將可被科處五萬至六十萬澳門元的罰款。
網售場所登記資料
近年不少居民透過網購或代購方式購買食品,市政署提醒,任何形式銷售大閘蟹同樣須確保經正途入口且已完成檢驗檢疫。根據《零售鮮活食品場所的登記制度》,所有零售鮮活食品的場所都必須已依法登記;如使用互聯網、社交平台或第三方交易平台等作為經營或宣傳媒介,亦須於該平台上顯示場所登記編號等資料,以供消費者識別。若違反《登記制度》的相關規定,可被罰款五千至三萬五千澳門元。
外遊後勿自攜入澳
同時,提醒消費者應到信譽良好及衛生可靠的店舖選購大閘蟹,網購大閘蟹則須留意場所是否已上載登記編號等資料,並須清楚貨品來源。居民外遊回澳時切勿自攜大閘蟹進入本澳。居民在處理生鮮水產時須注意個人衛生防護,應配戴手套,不徒手接觸,尤其若手部出現傷口更應於包紮後再戴上手套。鹽、醋、酒和芥辣等調味料並不能殺死可能寄生在水產內的細菌和寄生蟲。切勿生吃淡水水產,進食前應徹底煮熟。
如欲了解更多本澳食品入口檢驗檢疫措施及食安常識等資訊,可瀏覽食品安全資訊網 www.foodsafety.gov.m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