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排查疏散通道揭逾千九宗違規
“三無大廈”受新防火法規管
【本報消息】保安司司長辦公室“安全與您”欄目指出,非常重視舊城區的舊式樓宇及“三無大廈”消防安全問題,消防局上月中開始,針對舊城區的低層樓宇及“三無大廈”專門排查,並從法律規管、風險排查、宣傳教育,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務求提高居民防火意識,促進警民合力及早消除安全隱患。
維護樓宇安全條件
“安全與您”欄目指出,“新防火法”已於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起生效實施,當中規定作為樓宇及場地所有人即業主,必然是維持防火安全條件主要責任人,即使是“三無大廈”業主亦明確規定須履行一般義務,包括切勿隨便將雜物、傢俬放置在疏散通道;切勿將電單車泊在大廈疏散通道或消防車通道;保持隔火門關閉且確保不被阻塞等事項,以維護樓宇的安全條件。
“新防火法”生效實施後,消防局制訂系列對本澳樓宇公共空間排查及巡查計劃,並已完成行政處罰程序十宗,主要涉及在疏散通道上擺放雜物、鞋架、電單車等情況,大部分居民經勸籲已即時改善,公眾整體的消防安全意識明顯提高。消防局上月十三日起,針對舊城區的低層樓宇,以及“三無大廈”專門排查,若發現涉及消防安全問題,即時要求相關責任人或業主糾正,倘未能即時糾正或無法聯絡有關人士,會在違規地點張貼通告要求指定期間內補正,否則將依法開展處罰程序。
七百三勸籲後糾正
目前為止,消防局在排查過程中主要發現在疏散通道上擺放雜物、鞋架、電單車等違規情況,共有一千九百五十八宗,當中有七百三十九宗經勸籲已即時糾正,其餘違規個案正跟進,暫未有住戶因違規被開展相關處罰程序。因此,“三無大廈”同樣受“新防火法”規管,業主必須履行“新防火法”訂定相關義務,倘若在疏散通道上擺放雜物導致阻礙或阻塞情況,消防局有可能將其移除,或開展倘有的處罰程序。
另外,針對本澳街道狹窄及實際環境需要,消防局專門配備小型救護車、小型水泵車、十八米梯泵車、滅火電單車及救護電單車等緊急車輛和裝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