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澳實際情況訂噪音污染控制指引
環保局:低頻噪音同受規管
【本報消息】本澳地小人多、樓房密集,不少噪音問題對居民日常生活造成滋擾,尤其低頻噪音,更持續影響居民生活。立法議員李良汪早前提出書面質詢,關注低頻噪音問題。環保局長譚偉文回覆時表示,《噪音法》中就工、商業單位及空調通風設備發出之噪音訂定測量標準,已涵蓋低頻噪音的音頻範圍。環保局已按澳門實際情況制訂噪音污染控制的指引。大部分被投訴的場所,在參照指引並按環保局提供的建議進行改善後,未有再收到投訴。
就李良汪質詢中指出,政府在修改《噪音法》時主要是諮詢工程業界的意見後作出的修訂,未有考慮生活噪音問題。他要求當局交代對於社會期望以法律規管包括低頻噪音在內的生活噪音,當局的取態如何,會否盡快開展意見收集工作,會否借鑒內地相關法律的實施成效,進一步作出修法。
暫冇計劃修法
譚偉文回覆,環保局一直留意《噪音法》和相關指引的落實情況,以及各地的噪音污染防治工作。《噪音法》已訂定生活噪音管制時段,近年涉及生活噪音的投訴個案約九成也發生於該時段,與法律生效初期大致相若。至於日常生活產生的低頻噪音主要源於空調通風設備,並已受《噪音法》規管,故暫未有計劃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