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在舉行前兩日提供詳細資料
“消保易”便展銷活動網上通報
【本報消息】消費者委員會訊:消費者委員會日前舉辦講解會,介紹“展銷或展覽的銷售活動通報”網上服務。與會業界認同該網上服務方便易用,助業界切實履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
按《消保法》規定,在本澳舉行的展銷或展覽的銷售活動,主辦實體須於活動開始前至少兩個工作日,向消委會提供活動舉行地點、開始及結束日期,參展商的認別資料、地址及聯絡方法。消委會月前推出“展銷或展覽的銷售活動通報”網上服務,為讓業界更有效使用服務,消委會舉辦講解會,向業界介紹該服務簡易及便捷等優點。
消委會副主席歐永棠表示,消委會推出展銷活動通報網上服務,為方便展銷活動的主辦實體依法向消委會通報資料。消委會鼓勵業界多利用網上通報,以減省通報所需的時間。
會上介紹“展銷或展覽的銷售活動通報”網上服務填寫流程。現時展銷活動的主辦實體只需在“消保易”綜合服務電子平台,點選“展銷或展覽的銷售活動通報”專區,在通報表預設欄位線上填寫《消保法》規定主辦實體提供的各項資料,上傳參展商文件便可完成通報手續。主辦實體可隨時檢視各項通報內容、補交或更新資料。
消委會在講解會上又提醒主辦實體應提示活動參展商遵守《消保法》各項規定,包括交易前必須讓消費者清晰知道經營者的認別資料,尤其商業名稱、聯繫方法,商品或服務的特徵,以及消委會的聯絡資料。提醒商戶須以澳門元標示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及計量單位,須應消費者的要求提供收據,保障消費者權益。
講解會上與會者踴躍提問及交流,消委會歡迎業界提出建議,未來會持續優化各項網上服務,提升服務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