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鴻鈞無知犯法?
新春時節,娛樂新聞一向較少,惟突然爆出胡鴻鈞一月底由內地返港被搜出加熱煙,現時正等待上庭的消息,隨即打破淡靜的局面。胡鴻鈞接受傳媒查詢時直認是幫朋友購買,自己對這方面認知不多,以後不會再犯同樣錯誤。
這宗新聞其中一個着眼點,是胡鴻鈞被海關搜出的到底是逾百支加熱煙呢,還是數量逾百的加熱煙彈呢?首先須明白,加熱煙與電子煙是兩樣不同的事物,今次的新聞涉及的僅是加熱煙。加熱煙泛指機身載體,有盒型及筆型等不同的外形,必須再加上煙彈才能達至吸煙的效果;偏偏不少的報道,包括TVB娛樂新聞台的面書群組,亦指胡鴻鈞被搜出約百支加熱煙;而胡鴻鈞所屬的邵氏,前晚作出的澄清則是被搜出數盒加熱煙彈——如果是煙彈,也不過類近偷運私煙,但如果是百支加熱煙的話,則根本不可能一句認知不多就可以了事,因可能已是走私行為。
誰都知道,除非是有線報,不然的話海關也是隨機揀選些形跡可疑、舉動鬼祟的人進行查驗隨行物品,而對明星藝人的行李進行搜查的發生率較低,因為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明星藝人身為公眾人物,斷不會為蠅頭小利做出走私的違法行為。只不過也曾聽聞過有藝人就是因為知道有此情況,所以肆無忌憚,每每在內地登台後都會帶一兩條香煙返港;在今次的事件中,未知是收到舉報還是因為關員不認識胡鴻鈞,如果是後者,只能代表胡鴻鈞尚未夠紅,若是前者的話,則要好好想一下可會受到熟悉他的人針對。
無論如何,可以肯定的是事件後續必將受到公眾關注。
娛 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