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中互認住房公積金
【本報記者廣州廿四日電】廣東住建廳發佈,為加快深中融合發展,推動住房公積金領域深度協同,中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推進住房公積金深中融合發展的通知》。通知明確,深圳繳存職工在中山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享受中山繳存職工同等待遇。
深圳企業或深圳企業中山分公司在中山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可享受服務包括在中山辦理住房公積金開戶業務;如需批量將員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在深圳與中山兩地互轉,可致電預約專人跟進。
中山繳存職工購買深圳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可享受中山購房提取同等待遇,並可通過“中山公積金”微信公眾號、“粵省事”小程序辦理異地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
深圳和中山繳存職工辦理深圳住房公積金業務,可在中山住房公積金各辦事處及駐行政服務中心“深中辦事專窗”享受優先辦理的綠色通道服務。深圳和中山繳存職工可在對方城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通過“跨省通辦”辦理購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等二十項業務。推進深中兩地互認互通,深圳繳存職工在中山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享受中山繳存職工同等待遇。
通知優化公積金提取條件。中山繳存職工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購買深圳住房,可在購房發票或收據開立日起三年內提取兩次,首次提取需支付房款百分之五十或以上,兩次提取總額不超過職工支付的購房款;如屬一次性付款購買二手房,產權人或其配偶可在購房發票開立日起三年內提取,不受非戶籍地購房需在不動產權證書登記滿六個月後方可提取的限制。
此外,深圳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各類人才,在中山購買首套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可享受和中山人才同等待遇。深圳繳存職工在中山購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戶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