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國促美停用氮氣執行死刑
【香港中通社四日電】當地時間一月三日,聯合國專家們呼籲美國停止推動使用氮氣缺氧的方式處刑囚犯的計劃。原因是這種方法可能會使囚犯遭受“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甚至酷刑”。
綜合報道,美國大多數死刑都是通過使用致命劑量的巴比妥酸鹽執行的。然而,由於歐盟法律禁止製藥公司向監獄出售可用於死刑的藥物,美國的一些州一直難以獲取巴比妥酸鹽,而不得不考慮採用其他方法。
近日,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和密西西比州也批准了“氮氣缺氧法”處刑,但未付諸實踐。
據報,死囚肯尼斯 · 史密斯因於一九八八年犯下僱傭謀殺罪而被判決死刑,並計劃於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在阿拉巴馬州以氮氣缺氧的方式執行。所謂“氮氣缺氧法”,是迫令囚犯戴上連接到氮氣瓶的呼吸面罩,並使其陷入缺氧。
五十八歲的史密斯是美國僅有兩名注射死刑的生還者之一:此前,因多次靜脈注射失敗,阿拉巴馬州未能按照原定計劃於二○二二年十一月對史密斯執行死刑。
或令死囚極端痛苦
“這將是氮缺氧死刑的首次嘗試”,四名聯合國官員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這種方法可能會造成“極端痛苦”並且可能與美國憲法中“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懲罰”的條例相悖。
“我們擔心氮氣缺氧法會導致痛苦和屈辱的死亡。”聯合國官員們說。
資料顯示,空氣中氮氣含量過高時,將使吸入氣氧分壓下降,引起缺氧窒息。吸入較高濃度氮氣時,患者最初感胸悶、氣短、疲軟無力;繼而有煩躁不安、極度興奮、亂跑、叫喊、神情恍惚、步態不穩,稱之為“氮酩酊”,可進入昏睡或昏迷狀態。若吸入高濃度氮氣,患者可迅速昏迷、因呼吸和心跳停止而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