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抵港旅客走私瀕危動物判囚
【香港中通社二十七日電】一名男旅客在香港機場入境時,攜帶十八隻屬瀕危物種的活龜、三隻活蜥蜴到香港,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二十七日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監禁三十個月。
五月十四日,海關人員在香港機場截查一名從泰國抵港的二十七歲男旅客,經搜查發現,十八隻瀕危活龜、三隻瀕危活蜥蜴纏於男子大腿外側。經調查後,漁護署獸醫發現該動物在運送途中受到不必要痛苦,其健康和福利被忽視。
男旅客被控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他早前認罪,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就兩條條例的罪行,法院分別以三十六個月及十二個月為量刑起點。男旅客因認罪而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部分刑期分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