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酒法》生效首月檢控兩違規
當局對439場所發669項改善指示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預防及控制未成年人飲用酒精飲料制度》於十一月五日起生效,衛生局防控煙酒辦公室在遵循控煙及控酒並行的方針,對各類受法律規管的場所進行巡查。截至十二月四日下午四時,共巡查場所二萬二千五百三十六間,檢控二宗違反《控酒法》的個案。
缺貼相關警語標示
另外,對439間場所作出669項改善指示,包括張貼酒精飲料廣告的警語308項、酒精飲料分區標示177項、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115項、酒精濃度標示69項。同時,控煙酒辦共接獲173通與控酒相關的舉報及查詢電話,其中包括166個查詢個案、6個投訴個案及7個意見提供。
標貼可領取或下載
根據《控酒法》規定,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地方,須以顯眼方式張貼經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或提供酒精飲料的標誌。《控酒法》同時規定,屬提供自助服務的商業場所須劃定及清晰標示陳列酒精飲料及非酒精飲料的區域,而酒精飲料的廣告應以中文、葡文及英文標明警語。如需索取相關標貼,可親臨防控煙酒辦公室、各衛生中心及政府綜合服務大樓領取或於網上下載。
控酒資訊網亦載有相關法例、圖文包、業界指引及酒精危害單張等,詳情可參閱:http://www.ssm.gov.mo/alcoholcontrol。倘發現不法事實或對《控酒法》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舉報及查詢熱線:2855-6789,任何舉報均獲保密跟進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