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海鐵聯運獎勵 最高獎四千萬
南沙扶持航運促高質量發展
【本報記者廣州電】為貫徹落實《廣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總體方案》,增強國際航運物流樞紐功能,廣州南沙近日修訂出台了《廣州南沙新區(自貿片區)促進航運物流業高質量發展扶持辦法》,新增海鐵聯運獎勵,年度總額最高達四千萬元人民幣。
支持多式聯運發展
《扶持辦法》提出落戶獎,支持企業落戶發展,對營收達到二千萬元的航運企業按入統營業收入的百分之五給予落戶獎勵,獎勵總額不超過區級經濟貢獻的百分之九十五。並出台小升規獎勵,對首次營收達二千萬的航運企業給予一次性二十萬元獎勵。
對年度營業收入達到二千萬元以上的航運企業,新設立的對南沙經濟貢獻較上一年度增長的,給予企業申報獎勵所屬項目年度區級經濟貢獻百分之九十的獎勵。與上一年度相比未增長的,給予企業申報獎勵所屬項目年度區級經濟貢獻百分之八十五的獎勵。原有企業給予企業申報獎勵所屬項目年度區級經濟貢獻增量部分百分之六十的獎勵。
《扶持辦法》鼓勵航運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及船舶節能減排改造,對在南沙港區推廣運用電力、氫能、液化天然氣等清潔能源的船舶給予最高每總噸一百元的船舶登記獎。同時,《扶持辦法》支持多式聯運業務發展,新增海鐵聯運獎勵,對通過南沙港區裝卸並經南沙港站或南沙港南站到發的集裝箱鐵路運輸托運人或收貨人給予獎勵,該條款年度總獎勵金額最高四千萬元。
鼓勵新增港澳航線
《扶持辦法》還延續了航線獎、集裝箱增量獎、物流獎勵等,並結合南沙實際,優化並新增了條款;為搶抓外貿汽車出口增長機遇,對國際航行汽車滾裝航線單個企業最高獎勵增加到一千五百萬元,新增汽車滾裝港澳航線最高三百萬元獎勵。對年度外貿航線數量和箱量雙增長的集裝箱船公司,每新增一條年度吞吐量超過一萬標準箱的外貿航線給予最高一百萬元獎勵。
為保障航運物流運輸最後一公里,新增集裝箱運輸車輛單個企業最高二十萬元獎勵。為加強與港澳聯繫,新增跨境水路客運航線獎,鼓勵企業在增開港澳水路客運航線,單個企業最高二千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