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市法要求競投人交經營計劃書
街市攤位競投講解會百人出席
【本報消息】雀仔園街市五個攤位及沙梨頭街市熟食中心十個攤位正公開競投。市政署昨日在沙梨頭活動中心舉行三場競投講解會。與會人士關注攤位親身經營、經營時間和日數、合約年期、攤位能否改裝、聘請人員以及不履行合約經營有否處罰等問題。
三場講解會昨日上午、中及下午舉行,每場逾百人出席。會上市政署向與會者介紹相關競投程序、正確填寫公開競投申請表、撰寫競投計劃書應注意事項,並設答問環節。
無履行內容即違約
新街市法要求競投人需提交經營計劃書等文件作為評審計分項目,有與會居民關注不履行計劃書的後果。市政署衛生監督廳長梁焯文指出,競投人遞交的計劃書內容是經營的最低標準,將列入日後署方與競投人簽署的合同中,若署方發現有關攤位無履行計劃書內容即違反合約,當局首先會提醒有關攤販,再以書面警告,若仍沒有改善,最後便會解約。
有與會者問及承租人每年至少須親身經營二百四十天的計算方式和租期。梁焯文表示,有關街市攤位租約期按法律為期三年,可續約。當局會派員於繁忙時段巡查承租人有否親身經營。
現場並為有意競投人士今天參觀兩處街市檔位設施作登記,多名出席人士即場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