廿三條立法明年完成
【香港中通社廿五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廿五日宣讀任內第二份施政報告時表示,特區政府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將於二○二四年內完成基本法第廿三條立法。
李家超指出,基本法第廿三條規定,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香港國安法第七條規定,特區政府應當盡早完成基本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政府正全力研究有效立法方案,落實特區政府應實踐的憲制責任,二○二四年內完成立法。
此外,面對全球網絡攻擊風險不斷增加,政府會着力提升關鍵基礎設施(包括能源、通訊、交通運輸、金融機構等)網絡安全的保護,二○二四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立法草案。
在國家安全教育方面,李家超稱,特區政府已提交《區旗及區徽條例》修訂草案,待審議及通過後,全力展開宣傳工作,教育市民尊重和正確使用區旗及區徽。政府亦會繼續加強全體公務員培訓,提升愛國精神和國安意識,讓公務員在複雜的國際形勢下,主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