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持兩年後出售 免額外印花稅
港即日起樓市逐步減辣
【新華社香港廿五日電】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廿五日在特區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時表示,即日起調整香港住宅物業需求管理措施,推出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稅率減半、外來人才置業印花稅“先免後徵”等政策。
相關調整措施包括:把額外印花稅的適用年期由三年縮短至兩年,即業主在持有物業兩年後出售物業,無須再繳付樓價百分之十的額外印花稅。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稅率減半,兩者均會由百分之十五減至百分之七點五,減輕已擁有住宅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再購買住宅物業時的財政負擔,以及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購買住宅物業的成本。
外來人才的置業印花稅實施“先免後徵”,即優化去年為合資格外來人才退還在港置業印花稅的安排,由原本在購入物業時先徵收買家印花稅和新住宅印花稅,然後在相關人士居港滿七年並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後才退還(即“先徵後退”),改為在購入物業時先暫免徵收相關稅項,若相關人士後來未能成為香港永久性居民才繳付相關稅項(即“先免後徵”)。新安排適用於廿五日或以後簽署的房屋買賣協議。
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將會密切監察樓市,確保其穩健發展。特區政府努力全速造地,房屋供應出現改善勢頭。目前已覓得足夠土地滿足十年所需的房屋單位數目,足以解決長遠房屋短缺問題。為進一步改善居住環境,政府將着力處理累積多年的房屋問題,包括“劏房”、舊區重建、樓宇安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