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七千港澳人繳納
穗擬寬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本報記者廣州十四日電】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近日公開徵求《廣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修訂徵求意見稿)》意見,擬進一步放寬提取範圍,涉及省內購房家庭提取、加裝電梯家庭提取、公積金貸款期間提取、二孩家庭租房提取等。目前,有超過7,500名港澳台人員在廣州市開戶繳存住房公積金。
根據徵求意見稿,繳存人符合11種情形的,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其中,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及配偶戶籍所在省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或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在廣東省內購買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繳存人,以及在廣東省內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繳存人,均可提取。
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人、配偶或雙方父母擁有所有權的既有住宅增設電梯的,也可提取公積金。
對於提取額度還提出,生育二孩及以上(至少一個子女未成年)的家庭,繳存人月提取額度可以上浮30%。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廣州是當前一線城市中首個對公積金提取做出系統的修正意見的。其中共有11種類型可以提取公積金,說明對於公積金提取的約束減少。從可提取的範圍來說,包括購房、大修、家裝電梯、租房、失業、退休等。
嚴躍進指出,廣州政策進一步說明,在公積金的使用方面將繼續有各類優化創新的空間。今年各地在公積金提取方面,比較大的創新是提取公積金用於首付款的支付。是次廣州也提及這個政策,意味着公積金在支持購房方面有更大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