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居民質疑福隆新街鑽牆掛裝飾破壞建築
文化局:前提須確保穩固安全
【本報消息】政府與永利渡假村合作推動的“福隆新街步行區計劃”已於九月廿九日起試行,對於有居民質疑要鑽牆掛裝飾破壞建築文物,文化局回應福隆新街是整體建築群,與新馬路、板樟堂一帶的商業建築相同,經文化局評估後可以安裝招牌、廣告、宣傳品或臨時節慶裝置。
磚牆不受力現裂紋
福隆新街步行區範圍涵蓋福隆新街、爐石塘巷、新填巷、桔仔街及何老桂巷之間的區域,掛有特色燈籠及“熱氣球”花卉擺設等裝置。居民馮先生昨在電台節目反映裝飾情況,指福隆新街建築物歷史悠久,在牆壁鑽孔安裝螺絲,掛不鏽鋼架和裝飾,惟磚牆不受力,已有裂紋,打風亦有危險,“嗰啲叫保護?唔叫破壞?”質疑文化局保護文物的準則,相反文物鄭家大屋圍牆被刮花就報警追究,“州官放火就得,百姓點燈就唔得?”
颱風來前拆卸燈籠
文化局文化遺產廳長蔡健龍致電節目回應表示,不同建築物有不同的文物價值,當局有不同的審批情況,有些必須確保保護,如在商業街以往已有商業活動可注入適當功能進行活動。
蔡健龍表示,福隆新街是整體建築群,過去是一條商業街,與新馬路及板樟堂一帶的商業建築相同,經文化局評估後可安裝招牌、廣告、宣傳品或臨時節慶裝置。今次為配合社區活化項目、營造街區氛圍和節日氣氛,有關企業經過和文化局溝通後可以安裝燈飾裝置,但前提是必須確保穩固及安全。經評估後,目前固定構件安裝在建築物立面柱位,並已控制懸掛燈籠的數量不能太多,要使用輕質物料,而固定構件的色彩需要和牆身協調,同時有颱風拆卸的機制,颱風來臨前必須拆卸燈籠,以免大風時對建築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