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前培訓”十期逾百七人參與
【本報消息】勞工局表示,當局透過與社會伙伴及鄰近地區的緊密合作,持續以“技能提升”、“培訓結合考證”、“在職帶薪”等培訓模式,為居民提供適切的職業培訓課程及技能測試項目,並持續聽取不同業界及有關機構的意見,檢視整體職業培訓法規的執行情況,以適時推進相關法規的修訂工作。
立法議員李振宇提出書質問及規範學徒培訓的法律制度實施至今成效。勞工局長黃志雄回覆稱,根據第五二/九六/M號法令核准的“學徒培訓之法律制度”,局方自一九九七年起曾開辦兩年全日制的學徒培訓課程,包括“電氣裝置”、“電子及通訊”及“汽車機電”三項課程。二〇一八年因收生不足停辦,九七年至一八年期間,學徒培訓共計開辦了廿二屆課程,三項課程入讀學員人數逾一千二百人次,逾七百人次完成課程,約佔入讀人數六成。
勞工局指出,考慮到短期且實用性強的培訓課程,將更能滿足就業市場需要,故於二〇一九年推出以廿四歲或以下的青少年為對象的“職前培訓計劃”,於培訓期間學員每月可獲發約三千五百元的培訓津貼。至今開辦“電子技術課程”、“電氣技術課程”、“中式餐飲技術課程”及“西式餐飲技術課程”共十期課程,參與學員逾一百七十人次。
教青局回覆稱,現時“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亦已把各類符合澳門重點產業發展方向,與職業技能培訓有關的課程和證照考試納入資助範圍。“人才培養考證激勵計劃”本年度繼續推行。至於旅遊學院設立“澳門職業技能認可基準(MORS)”,引進了多個工種的職業培訓及認證,設立“一試多證”的考核認證機制及平台。
《人才引進法律制度》已於今年七月一日起生效,高端人才計劃、大健康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大健康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已於同年八月開展,高新技術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高新技術產業高級專業人才 計劃則於九月開展,其他重點產業人才引進計劃將陸續公佈及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