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區5,415單位昨起接受申請
新期經屋年底截表
【本報消息】二〇二三年經濟房屋申請昨日起至十二月廿七日接受申請,為期三個月。居民可透過親臨或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補交文件日期至明年一月廿六日。是次提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 A區五個地段,合共逾五千個單位。
申請者須半年在澳
是次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建於新城A區的B5、B7、B8、B11及B12共五個地段,合共五千四百一十五個單位,包括一千六百五十七個一房廳、三千二百一十六個兩房廳及五百四十二個三房廳單位。根據規定,可以家團或個人提出申請,連同家團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十八歲,個人申請須年滿二十三歲。申請人必須是在澳居留至少七年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僅申請人為經屋單位的立約人,並須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今年十二月廿七日)前的一年內至少有一百八十三日身處澳門。
可親臨或電子提交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上下限及資產淨值上限的規定。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申請前十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繼承除外)。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於同一申請表。取得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者不得申請經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團成員倘日後結婚,自房屋交付十年後可再次申請。
申請可透過親臨或電子方式提交。提交資料包括經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以及須附同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月收入證明文件。由於房屋局已透過與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故豁免申請人提交部分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
分配完畢即會散隊
電子申請須透過經屋申請專題網頁(https://www.ihm.gov.mo/zh/he2023)登入“一戶通”後網上提交。親臨申請須透過網上預約系統(https://booking.ihm.gov.mo)預約,按時前往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舖的房屋局辦事處提交。經屋申請按評分排序,名次按最後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確定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
《經濟房屋法》規定確立購買的經屋只可售回房屋局,出售價為購入價,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內居住,如無合理解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一百八十三日,可被罰款,確保公共資源合理使用。
今晩辦首場講解會
居民有疑問可透過電郵(he_application@ihm.gov.mo)、網上(https://www.ihm.gov.mo/zh/heapplication-enquiry)或致電二八五九 · 四八七五向房屋局查詢。另可預約參觀新城A區經濟房屋展示區,了解單位的間隔及用料等。
房屋局會舉辦三場經屋申請公衆講解會,首場爲今晩八時在青洲坊房屋局辦事處(詳見附表),有意參與的居民可致電二八五九 · 四八七五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公衆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