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實施認房不認貸
【本報消息】珠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昨日發佈通知《關於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提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該市範圍內,其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已網簽合同按原規定
通知自印發日起零時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此通知為准。在此通知施行前已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或存量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個人住房信貸政策按原規定執行。
此前,廣州於八月三十日官宣,成為首個落地“認房不認貸”的一線城市,隨後深圳跟進。此後,東莞、佛山、江門、中山、惠州、肇慶等陸續官宣。隨着珠海正式宣佈後,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城均落地“認房不認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