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才計劃計分表生效
昨日出版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三十六期第一組,公佈了多項法規,現簡介主要內容。
該期公報刋登了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以及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三十五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第二副刊,內容為:
第137/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指定澳門世界貿易中心仲裁中心為負責第9/2023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機構,自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138/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確定第9/2023號法律規定的必要仲裁程序的仲裁員服務費及行政負擔的方式,自二〇二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第139/2023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高新技術產業優秀人才計劃》及《高新技術產業高級專業人才計劃》,該等計劃及其的計分表,以及相關的人力資源緊缺的專業職務,均載於作為該批示組成部分的附件,自公佈(八月三十一日)翌日起生效。
(法務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