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局五天查八百危品場所
【本報消息】消防局訊:《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及相關補充規範將於本月廿三日起正式生效。為持續檢視相關業界及社區中的危險品安全隱患,消防局已組織動員二百九十七名人員,陸續宣教及排查本澳各區危險品的安全狀況。
自本月十二日起,消防局持續派員前往各區排查工廈、油站、銷售危險品相關產品的商舖、危險品及燃料儲存設施等,期間檢視場所或儲存區內的消防設備、儲存數量及周邊環境等,以確保危險品及燃料儲存得到充足的安全保障,同時排查有關場所及其周邊區域的消防安全,以消除社區的消防安全隱患,截至本月十六日已排查各類場所及儲存點共八百一十九個。此外,消防局亦向相關業界從業人員及居民講解《危險品監管法律制度》的重點內容,如“危險品的分類”、“具職權公共當局”、“危險品用戶義務”及“危險品的豁免量”等,以便社會大眾更好地履行相關職責及義務,提高對危險品的使用及儲存的安全意識。
有關排查及宣教工作將持續進行,期望社會各界共同肩負起本澳的消防安全責任,共同為澳門締造更安全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