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業主等錢使 遊說事主預繳費
嗜賭女扮地產經紀呃三人百萬
【本報消息】司警今年六月下旬和七月中下旬,先後接獲三名本地居民(兩男一女)報案,均報稱疑遭同一名本地女子以協助購買或租住房屋名義詐騙金錢,其中兩名男事主報稱合共損失三十五萬四千澳門元,女事主報稱損失六十萬港元。司警日前在氹仔拘捕涉案女子,有人供稱因嗜賭犯案。
【被捕本地女子姓譚,四十六歲,無業。司警落案控以詐騙(相當巨額)罪、簽發空頭支票罪,以及偽造文件罪,案件已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情顯示,女事主今年五月在網上平台看到樓宇租售廣告,根據廣告資料聯絡譚女。過程中,有人指業主急需用錢,並以代繳政府印花稅為藉口,要求女事主先預繳六十萬港元作為買樓訂金。
簽發兩空頭支票
女事主不虞有詐付款,但其後發現譚女沒有代繳政府印花稅等費用,業主急需金錢周轉也是謊言,於是向對方追討買樓的六十萬港元訂金,譚女承諾會還款,並簽發兩張支票;惟女事主到銀行兌現支票時,發現相關銀行賬戶存款不足無法兌現。女事主懷疑受騙,六月二十七日向司警報案追究。
冒簽呃一年租金
兩名男事主亦疑遭譚女詐騙金錢,同於網上看見相關租售樓宇廣告,遂透過譚女租屋。去年十二月,有人分別向兩名男事主指業主急需金錢周轉,若預繳租金可獲減租,並開納有業主簽名的單據,惟單據屬冒簽。兩名男事主信以為真,均提早將一年租金交予譚女,損失十五萬七千和十九萬七千澳門元。兩名男事主懷疑受騙,上月十四和二十六日分別向司警報案追究。
司警經調查,本月九日在氹仔拘捕涉案譚女。經查問,有人供認因嗜賭經濟拮据而犯案,大部分詐騙所得贓款已用於賭博並輸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