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搗偷渡集團拘兩男女截三人蛇
【本報消息】司警前日偵破一宗涉嫌協助偷渡的犯罪集團案。在案發當晚及深夜,司警分別在路環黑沙及氹仔一單位拘捕一名涉案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另截獲三名欲偷渡出境的內地及香港男“人蛇”。
女公關涉放高利貸
被捕內地男子姓吳,四十六歲,農夫;本地女子姓陳,三十八歲,賭場公關。司警落案按以吳某“犯罪集團”和“協助非法出入境及非法逗留”罪;陳女被落案控以“收留非法入境及非法逗留人士”和“為賭博之高利貸”罪,案件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
案中三名欲偷渡出境的男“人蛇”,分別姓榮,三十八歲,內地人,無業,為非法再入境者,於二〇二二年被禁止入境本澳六年;姓姜,三十五歲,內地人,裝修技工,為非法入境者,因債務問題,被內地當局禁止出境。榮和姜某同於今年三月偷渡入境本澳。姓鄧,五十九歲,香港人,無業,涉及二〇一七年本澳一宗清洗黑錢案,被司法當局禁止離境。
五至七萬元偷渡費
司警在調查一宗偷渡集團案時知悉,在前日該偷渡集團會安排多人偷渡出境,立即派員部署拘捕行動。當日傍晚六時許,司警發現吳某在路環黑沙會合鄧和榮某。不久,陳女駕駛一輛私家車接載姜某到場會合上述三人即駕車離開。往後,吳某帶領三名男“人蛇”走到黑沙一處山邊匿藏。
同日晚上七時半,三名男“人蛇”攀爬到附近石灘,吳某在場不停使用手機聯絡其他人。司警見時機成熟,即上前表露身份拘捕四人,再帶返局調查。經查問,吳某供認是偷渡犯罪集團成員之一,來澳負責協助有關“人蛇”偷渡出境,每名“人蛇”會向其付二千元人民幣作為報酬,另外每名“人蛇”的偷渡費為五至七萬元人民幣不等。
當日深夜十一時許,司警在氹仔一住宅單位再拘捕涉案陳女。經調查,發現陳女除了用私家車接載姜某,也曾安排姜某在賭場的休息室住宿。過往,更多次以收取利息,借出合共一百一十萬元予姜某賭博,並簽訂借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