訛稱投資借錢獲高利潤
三婦呃五人七百萬被捕
【本報消息】三名本地女子涉嫌以投資內地地皮,並借款協助一名女富商籌集保證金名義,以可獲得兩至十倍利潤利誘他人投資和借錢,因而成功詐騙五名本地女子合共七百一十二萬元。司警接報調查後,前日在中區的住宅單位拘捕涉案三人。一女子在逃。
涉案在逃女無澳證
被捕三名本地女子分別姓麥,五十六歲,銷售員;姓梁,七十五歲,退休人士;姓梁,六十六歲,無業,三人為認識多年的朋友。司警落案控以“相當巨額詐騙”罪。案件昨日下午移送檢察院偵辦。調查資料顯示,涉案在逃女子並沒有澳門居民身份證。
案中暫時有五名本地女子疑受騙,年齡六十至七十餘歲,各事主報稱損失三十二至四百四十三萬元不等。司警表示,不排除有更多居民疑受騙,呼籲若有人遇到同類借款情況,報案求助。
投資地皮全屬虛構
案情顯示,一名事主今年四月十七日報案,指在二〇二二年中在本澳認識麥女和梁女倆。往後,麥女聲稱在內地投資地皮可獲雙倍利潤。不久,麥女向事主道出投資內地地皮全屬虛構,真實上是借款予一名在內地觸犯法律被扣押澳門居民身份證的女富商用作為保證金,以便女富商能夠獲釋回澳。
倘女富商成功回澳,便會雙倍歸還借款。事主信以為真借款,但麥女之後指借款不夠,事主深信不疑繼續借款,最終借無可借,事主轉向家人索錢時,家人懷疑是騙局,報案追究,報稱損失逾四百四十三萬元。司警經調查,再發現另有四名本地女子疑受騙,聯絡各人助查。
女富商回澳雙倍還
司警調查後,鎖定犯案三名女嫌犯。前日到麥女和梁女倆位於中區的住所將她們拘捕。經查問,麥女供稱兩年前在內地透過朋友認識一名在逃女子、即案中所謂的女富商。期間,女富商向其聲稱在內地犯罪被沒收澳門居民身份證不能返澳,要求協助籌集保證金交付予內地政府,從而獲釋回澳,事成會給予借款額雙倍回饋,再贈送一個價值一千五百萬元的單位。
麥女見利潤豐厚,於是將借保證金一事告知梁女倆。往後,麥女籌集三百五十萬元,梁倆分別籌集三百五十萬元及一百四十萬元,三人將合共八百四十萬元交予女富商用於保證金,惟女富商事後向三人指籌集到的保證金不足,要求再借。否則,擔保會被內地政府取消,屆時便不能獲釋回澳。
麥女和梁女倆為免借款血本無歸,並希望獲得更多款項借予女富商做保證金,以賺取豐厚利潤而涉嫌實施詐騙,所有騙款均以現金,或銀行轉賬方式交予女富商。
過程中,有人亦會簽署偽造的借據予各事主作為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