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低頭族”
一邊低頭“刷手機”,一邊過斑馬線的現象越來越多。本月初,《廈門經濟特區斑馬線交通安全管理規定》施行,明確行人通過斑馬線,應當在斑馬線內盡快通過,不得坐臥、停留、嬉鬧、瀏覽電子設備或者從事其他影響交通安全的活動。違反這一規定,妨礙車輛合法通行的,將處以警告或五十元罰款。
對“任性過街”立下規矩其實早有先例。二○一九年,浙江溫州就禁止行人通過路口或者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違反者處警告或十元罰款。隨後,嘉興、寧波等地都作出相應的禁止性規定;去年十一月,河南更是在全省範圍立法懲戒馬路“低頭族”,且執法尺度明顯提高,違者最高可罰二百元。
斑馬線是城市交通的“生命線”,更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體現。近年來,隨着交通安全法治宣傳加大力度,許多機動車駕駛員都養成了斑馬線前主動讓行的習慣。不過,不少行人過斑馬線的規則意識還比較模糊。
手機裡的風景再美,少了安全都是浮雲。相關法條存在空白,地方層面的嘗試有其必要。一項媒體調查顯示,逾七成的受訪者有過馬路玩手機的經歷。人的注意力有限,刷了手機,便顧不上看路,道理簡單,卻屢屢有人充耳不聞。
文明交通、安全出行,需要的不僅僅是“車讓人”,而應合理分配行人、非機動車和機動車等路權,讓各方交通參與者互相理解,共同推動。立法的目的是規範,不是罰款,唯有人人守法,正視斑馬線,文明才在線。
千 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