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屋訂價司長議員交鋒
【本報消息】政府建造的“夾心房屋”訂價將按相鄰區域私樓價打折(行政長官訂定補價或折讓比率),並在交樓前才公佈售價。議員質疑訂價制度不合理,居民難以評估能否負擔。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回應稱,訂價方式由開始制訂法案至今均無改變,到最後揀樓時申請人也可放棄購買,並無罰則。
羅司質疑議員後悔
立法會昨細則性討論“夾屋法”的兩個多小時裡,夾屋的訂價制度、如何解決“夾心”人士居住需求等仍有較多討論。羅立文初期回應議員的連番提問時稱,當時(一般性)通過法案只有一票反對,以咁高票通過的法案至今仍有這麼多問題,議員是否後悔?
議員葉兆佳質疑現時整體房屋供應不少,建於偉龍馬路的“夾屋”會否空置?羅立文表示,住屋供需研究年前已上載政法局網站。
無訂價居民難評估
當時投反對票的林宇滔表示,希望官員明白居民的想法。二〇一九年經屋申請至今仍未知售價,經屋已如此,夾屋何來信心?現時樓價下跌,申請人不知是否繼續等待,無售價如何選擇?又質疑以相鄰區域私樓價作基礎的訂價方式難執行,現時附近豪宅“大潭山”大單位呎價就是政府最初指的經屋訂價約五千元,其他新樓呎價九千多元,夾屋如何訂價?
議員李靜儀、羅彩燕、梁鴻細亦關注夾屋訂價。李靜儀指不清楚補價比率如何計算,居民如何評估能否負擔?認同政府做法的議員陳澤武舉例,香港市建局早年訂定補價比率導致蝕錢,“寫死咗乜都做唔到”。梁孫旭聽罷不認同,稱陳議員“用政府角度去諗”,但議員要從居民角度出發,認為應以成本訂價,讓居民不因市場價波動而受影響。
揀樓放棄沒有罰則
羅司回應表示,完全尊重議員不同的看法,但希望議員亦尊重其睇法。亦相信任何一位特首會小心做折扣。訂價方式一開始已訂定,非常簡單,按附近私樓價格的折扣。政府屆時會委託估價公司估價。申請人揀樓時也可放棄購買。政府先做行政程序,沒有罰則。
李良汪問及“相鄰區域”具體指哪些區域?羅司回應,按照中文字面理解指“附近”。
申請購買夾屋的條件之一,要在申請期間至屆滿之日前十二個月內身處澳門至少一百八十三日。梁孫旭、李靜儀等指應考慮居民有到深合區工作的需要,出台專門法規讓他們可申請夾屋。羅司表示目前看不到好的處理方法。
明年四月一日生效
法案最終獲細則性通過,明年四月一日生效。多位議員發表表決聲明。仍投反對票的林宇滔在聲明中表示,政府應做的是落實建設更多經屋。他以日暉大廈經屋為例,指政府補貼經屋的說法不實。日暉造價不到二點五億,二百八十八個T2單位總售價共二點八五億元,再計算溢價金等。業主十六年後轉售單位須向房屋局補地價,政府日暉大廈項目的潛在收益更可高達四點九億,利潤逾兩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