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原副主席王登峰受審
【中新社北京十四日電】從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獲悉,十四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原司長王登峰貪污、受賄案。
涉案逾五千萬元
德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稱,二○一六年六月至二○二二年八月,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擔任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等職務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採取侵吞、騙取等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共計四千六百七十點一三萬餘元(人民幣,下同),其中一百八十點四九萬餘元未遂。
檢察機關同時起訴指控,二○○六年一月至二○二二年春節前,被告人王登峰利用擔任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賽事承辦等方面牟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九百六十六點四六九萬元。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王登峰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王登峰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請求從輕處罰。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王登峰生於一九六五年,籍貫山東省安丘市,自北京大學畢業後留校工作,二○○六年四月出任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司長,後改任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司長,二○二二年八月被查。
被指“做兩面人”
今年三月三十一日,官方通報,王登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被指“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裡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還被指“違反規定將社會人員借調到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工作”、“利用職務便利,為特定關係人牟取利益”等。
值得一提的是,二○一四年至二○一九年間,王登峰曾任第十屆中國足協副主席,並於二○二二年六月擔任中國青少年足球聯賽賽事辦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