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諮委獻策修兩選舉法
家庭案件擬非訴訟化處理
【本報消息】法務局訊:法律改革諮詢委員會於七月七日舉行第三十四次全體會議,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以及探討將家庭範疇案件非司法訴訟化處理等議題聽取委員的意見。
主持會議的委員會主席張永春指出,澳門特別行政區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面臨新的挑戰,為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以及根據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提交的《選舉活動總結報告》,特區政府提出《行政長官選舉法》及《立法會選舉法》的修改方向,並正公開諮詢,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包括委員會的意見和建議。出席會議的委員從專業角度就有關資格審查要求、重複提名的後果、公然煽動不投票或投空白票、廢票行為刑事化等方面提供寶貴的意見和建議,並探討優化選舉活動。
研交法院以外實體
另一方面,張永春指出,考慮到家庭範疇案件的特殊性,為更周全地顧及家庭成員的倫理關係以及家庭和睦的傳統價值觀,特區政府正研究家庭範疇案件非司法訴訟化改革,探討將該範疇的特定案件交由法院以外實體處理的可行性。隨後,各委員就家庭範疇案件非司法訴訟化發表意見,討論和交流適用的案件類型、與現行法制的銜接,以及操作應用等方面。
張永春在總結時感謝各委員提出的意見,並將跟進分析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完善兩項選舉法的修改,以及研究家庭範疇案件非司法訴訟化的改革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