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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日期: 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7月1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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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助生殖法允單身者保存配子



陳澤武(右)、林倫偉。

    輔助生殖法允單身者保存配子

    倡禁止受益人指定捐贈人

    【本報消息】立法會二常會昨續審醫學輔助生殖技術法案。會後,委員會主席陳澤武、秘書林倫偉總結表示,政府提交的新文本改動較大,包括建議單身人士若擔心將來有疾病或不育,或較遲結婚等,在符合意願下,為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目的收集的配子,可根據衛生局訂定的技術指引冷凍保存。

    新文本增具體條文

    會議閉門審議近兩小時,新文本關於精子、卵子及胚胎捐贈方面,新文本列出更具體條文,建議禁止受益人指定捐贈人,並規定受益人與捐贈人之間不能是近親或收養關係,捐贈人須年滿十八歲,具良好身體精神和健康狀況,表現出不患有遺傳性或傳染性疾病的臨床症狀。此外,除了處於離婚程序不可視為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受益人外,政府進一步清晰事實分居亦不可視為受益人。

    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經收集而未被使用的精子、卵子、睾丸組織及卵巢組織保存最長十年。

    法案不寫保存期限

    陳澤武指出,考慮到科技日新月異,新文本不再設限期,改由衛生局技術指引訂定。

    保存方面,法案最初文本建議由衛生局集中處理的有關施行醫學輔助生殖技術的資料,尤其是有關捐贈人、受益人及出生的孩子的紀錄,須保存七十五年。考慮到人類生命延長,修改為保存一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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