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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13版:港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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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暴動罪成囚至少卅二月
港大修校規禁損大學聲譽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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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報紙日期:
2023 6月30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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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暴動罪成囚至少卅二月

    八人暴動罪成囚至少卅二月

    【香港中通社廿九日電】二○一九年十一月,有示威者非法佔據香港理工大學校園,並在油麻地一帶聚集,警方拘捕超過二百人。其中八名男女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廿九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三十二個月至四十五個月不等。

    八名被告分別報稱學生、文員、編輯及電工等,年齡介乎廿二歲至三十歲,被控在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在油麻地彌敦道一帶參與暴動,當時部分被告身上沒有暴動裝備,部分被告有打火機、鐳射筆等。

    法官判刑時指出,現場至少投擲了二百五十一枚汽油彈,令油尖旺區的交通癱瘓。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曾參與暴力行動,只是身處現場壯大聲勢,但助紂為虐的行為令他們變成“不動手的暴徒”,判被告入獄三十二個月至四十五個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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