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院續審巨額詐騙按揭貸款案
證人:冇提供入息證明
【本報消息】廉署搗破涉及地產行、銀行職員的“詐騙按揭貸款”集團,檢察院共檢控十六人,案件昨繼續在初院審訊。有借款人出庭作證,稱被要求到指定銀行開戶,銀行職員亦不會在自己面前核對入息證明等文件。
助有物業者二按
十六名被告當中八人出庭受審,其餘缺席。部分案情指,表面上從事地產中介、以陳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會向有物業但不符合貸款資格的人,代辦銀行物業按揭貸款。為客人偽造工作入息證明、銀行流水帳,任職銀行貸款部的四名被告則在相關銀行核對資料正本時提供方便。
疑串通銀行職員
該案自去年十月在第三刑事法庭開審;衍生多名借款人涉詐騙銀行的多宗案件,也已陸續在法院開審或審結。就該主案,多名借款人昨以證人身份出庭時,因為本身正被控告而選擇不作證。對願意作證的證人,主任檢察官昨詢問向銀行申請借貸的過程、誰人協助代辦,案中涉造假的工作證明、入息資料的來歷等問題。
當年多個借款人都“手頭緊”,做飲食的證人溫先生表示,二○一四年時生意上要資金周轉,經朋友介紹而向案中被告借錢,並向銀行申請到三百一十五萬港元的物業按揭貸款。證人表示,只給代辦人一本銀行存摺的影印本、“查屋紙”、自己及太太的身份證影印本、結婚證明,以及填好的銀行貸款申請紙,當中自己無填寫工作職業。最終向銀行交哪些文件其亦未看過,銀行職員也沒向自己核對。太太當時無業,太太任職於自己餐廳收取每月三萬元薪酬的文件,其無開出也沒有見過。至於向哪一間銀行借錢,由代辦人決定。
控方要求證人認人,證人認出陳生、黃生的照片。又指出出席的被告中,有一位是代辦文件的人。
貸額一成作報酬
另一位曾以嫌犯身份到廉署落口供,但未收到控訴書的證人表示,一四年時自己無業,想做物業二按,見報章的分類廣告便打電話找到陳生,對方辦理銀行所需的文件,要支付貸款額的一成作為報酬,並按對方要求到指定銀行開戶口,雖然自己本身已有該銀行另一分行的戶口,但陳生表示是“兩條數”。到銀行簽文件時,銀行職員無問其職業、收入,自己也沒有見過寫有其月薪四萬四千元的文件。在庭上認人時,證人不肯定照片之中有否陳生,也未能認出庭上任何一個被告。
自稱爛賭的證人表示,當時借不到錢還債本想尋死,見報章上的借錢廣告便致電去問,一個男人表示能夠包辦銀行物業按揭貸款事宜,並先借出一筆錢給自己還債。最終獲銀行批出二百六十萬元貸款,其再給代辦人報酬和債項合共一百多萬元。審訊會在七月繼續。
不法獲利逾二億
據廉署公佈的案情顯示,該集團在二○一○年至二○二○年間,為三百七十多人成功騙取銀行批出至少七億七千多萬澳門元的貸款,集團從中收取的不法利益逾二億一千九百多萬澳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