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澳”
特區政府就修改《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昨起進行為期四十五天的公開諮詢。諮詢文件指出,隨着“一國兩制”事業進入新階段,澳門在維護國家安全領域面臨新要求、新挑戰,有必要從進一步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的角度,完善兩部選舉法。
今次修法主要內容有三方面:一是參照香港選舉制度,完善《行政長官選舉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中關於行政長官選舉的被提名人、行政長官選委會參選人及立法會議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的機制;二是加強遏止違規行為,確保選舉公平、公正和廉潔,提升選舉質量;三是優化選舉管理程序。
修法核心,就是從制度層面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樹立“愛國者治澳”鮮明導向。諮詢文本建議明確由澳門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審查候選人是否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並出具審查意見書;對於國安委作出的資格審查決定,不得異議或上訴。其目的非常明確,就是要把反中亂澳分子排除在澳門特區管治架構之外,確保行政長官、特首選委會委員、立法會議員都是由真正的愛國者擔任,確保澳門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的人民會允許不愛國甚至賣國、叛國勢力和人物掌握政權。對參選公職者進行政治審查是世界各國選舉制度的通例,是對從政者最基本的政治倫理和法律要求。將擁護和效忠資格條件的審查從選舉管理委員會提升到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更有利於從國家安全範疇全面評判,更有利確保資格審查結果的權威性和公平公正。
怎樣判別是否愛國者?
愛國者必然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的活動,這是對愛國者最低的標準。利用各種手段攻擊中央政府、公開宣揚分裂國家主張、在國際上“唱衰”國家和澳門的人,是徹頭徹尾的賣國者;觸犯澳門國安法的人也不在愛國者之列。更要警惕反中亂澳者隱匿暗角,勾結外力,炒作、激化內部矛盾,煽風點火,搞亂澳門,挑戰中央與特區關係。
愛國者必然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這裡有條紅線,就是絕不能允許做損害國家的根本制度、損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社會主義制度的事情。管治者如果聲稱擁護“一國兩制”,卻反對“一國兩制”的創立者和領導者,無疑就有違“愛國者治澳”。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堅定落實“愛國者治澳”,把澳門以往選舉,特別是二○二一年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成功經驗法律化制度化,從制度上保障“愛國愛澳者治澳,反中亂澳者出局”。期待社會各界建言獻策,共同構建一整套貫徹“愛國者治澳”、符合澳門實際的選舉制度,發展優質民主、實現良政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