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廈管理培訓班籲檢討物管法
街坊總會日前舉辦大廈管理法律知識培訓班,邀請超過三十棟大廈業主及管理機關參與,由大廈工作委員會顧問梁安玲及大廈管理資源中心副主任趙俊源講解分層建築物有關法律法規,與現場業主探討法律問題。
有高層樓宇的業主批評有關法例對緊急維修定義空泛,對管理機關沒有保障;在樓宇日常管理,涉及金錢的問題容易產生業主間的矛盾;法例對管理機關沒有太多保障,雖對樓宇管理有規範作用,但亦加重管理機關權責,容易導致管理機關在樓宇管理上有不少民事責任需承擔。有業主代表提出樓宇開設共同賬戶的困難、追收欠繳管理費難、推翻無效決議及損害他人利益的決議等問題。
趙俊源稱,雖然本澳樓宇管理狀況複雜,但當中衍生的問題及矛盾實質大同小異。《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管理法律制度》自一八年起生效,已具備討論及檢討條件,建議政府公開討論,讓本澳業主及管理機關參與,使法律的修訂更貼近本澳樓宇管理實際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