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幣發行法律制度九月生效
李司:數字貨幣大勢所趨
【本報消息】《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建議本澳的法定貨幣包括數字形式貨幣。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表示,數字形式貨幣是全球大勢所趨,是未來跨境結算及支付的嶄新模式,法案預留未來設立數字形式貨幣,暫未有時間表。
前瞻列作法定貨幣
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新法規定澳門特區的法定貨幣由紙幣、硬幣及數字形式貨幣組成,數字形式貨幣的具體制度由特別法例規範。
列席審議的李偉農表示,將來可以使用數字形式貨幣,並不等同摒棄紙幣,而是多一個支付載體。法案通過後才可發行紀念紙幣,發行時會通過特區公報刊登。
清晰複製仿製指引
法律規定在正當理由尤其教學和宣傳為目的,貨幣的複製或仿製要經金管局許可並按其訂定的指引進行。議員高天賜及林宇滔希望清晰指引,以免居民誤墮法網,並關注金管局審批時間,金管局會否推出樣板方便使用及簡化申請。
金管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陳守信表示,完成立法後,金管局網站將很快上載相關指引。強調法定貨幣類似區旗、區徽,是主權體現,要尊重法定貨幣的嚴肅性。將來指引清晰,批准原則是維護法定貨幣尊嚴及完整性,使用目的及用途要維護特區形象;複製或仿製物不可與真實貨幣產生混淆,尺寸要大於或少於實際貨幣的尺寸,且標明是樣本;法案通過後考慮把相關複製物的樣板上載到網站,方便居民應用。
移動支付交易倍增
議員陳澤武問到重覆申請的情況,陳守信表示,重覆申請個案審批時間較快,法律優化行政程序,金管局視乎個案可於較快時間審批申請,鄰近地方對此類申請亦有相關程序。提到真鈔拍攝後電子複製無須申請,當局盡量簡化行政程序。
李偉農表示,法案通過會結合議員的意見製作指引,檢討過去指引的同時思考未來增加電子申請方式,以保障管理及金融穩定。
至於本澳移動支付和硬幣使用情況,李偉農稱,二○二○年使用移動支付方式交易較二○一九年增加四點一六倍,二○二一年再較二○二○年增加兩倍,相信社會感受到移動支付的普及程度及便利性,使用現金漸成少數。
硬幣使用大幅減少
他稱,隨着移動支付普及,硬幣使用大幅減少,二○一九年硬幣兌換一千六百多萬元,二○二二年硬幣兌換約三百萬元,硬幣需求大幅降低。
陳守信稱,過去五年與發鈔銀行合作的免費輔幣兌換服務兌入二千二百萬元等值硬幣,自助硬幣兌換機兌入九百二十四萬元等值硬幣,大部分兌入的硬幣是居民較少用的一毫子,會維持相關服務,方便居民及商戶。
高天賜及林宇滔關注《公共泊車服務制度》法案中咪錶僅接受電子方式支付的問題,李偉農稱,咪錶是例外性規定,相信是因應移動支付普及,正面來看是為居民提供更多便利。
另外,當局在會上透露,短期內泰國及韓國可利用澳門收單機具互通,便利跨境支付。
立法會全體會議細則性表決通過《貨幣發行法律制度》法案,將於九月一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