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非首
今日開始,街頭咪錶全面封上投幣口,只能用電子支付。對於這個決定,上期斯雨已經表態是大勢所趨,但電子支付方式只能用原有的兩種電子卡,變相三種支付方式變成兩種,看不到如何便民。當局應增加電子支付方式如手機支付後,才取消投幣,而不是為電子化而電子化。
坊間對當局的強行全面電子支付頗有意見,有網民甚至祭出咪錶拒收澳門貨幣(硬幣)屬違法,其實一碼還一碼,電子貨幣也是合法貨幣,實際上沒有拒收,只是要閣下將之轉換成電子支付卡而已。只是當局匆匆將咪錶支付方式三變二,又沒有增加其他電子支付渠道,予人沒有配套和升級便強推措施,是便民還是擾民,自有公論。
說到便民,老友有高論──街頭咪錶從來不是便民的,何解?老友記得,不久前才有社會人士提出,咪錶電子化可考慮增加網上入錶,正上班的居民便不用落街入錶。老友指建議大錯特錯,現時本澳街頭咪錶多數一元十分鐘,並按地區車位緊張程度設限時一小時、兩小時等咪錶,目的是增加車輛“流轉性”,警方亦多次強調兩小時咪錶只能最多泊車兩小時,繼續原地入錶也屬違泊。這樣的話,“便民”從來不是咪錶設立的第一初衷,笑!
斯 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