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環建中水站需污染環評
美麗街土地先商業規劃兼容住宅
【本報消息】城市規劃委員會昨日下午三時舉行二○二三年第二次平常全體會議,是城規會換屆後首次舉行會議。會議討論位於路氹填海區鄰近西堤馬路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用途訂為基礎設施用地——中水站,由於地段曾為廢車場,屬污染土地,需提交土地潛在污染評估報告及環境影響評估報告,供環保局審核,並在工程計劃草案及建築計劃階段聽取環保局意見。
諮詢意見設綠化帶
城規會會議討論九幅規劃條件圖,會議約一小時。對於中水站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會上有兩名城規會委員發言,委員施冠雄關注綠化景觀範圍設置,在迴旋處設車輛出入口是否合適,以及上一份規劃條件圖草案在東面有新開道路,但是次規劃條件圖草案則沒有的原因。
工務局城市規劃廳長梁耀鴻回應稱,地段西側至迴旋處範圍的沿途會綠化,現時沒有明確界定要做多寬,入則時會諮詢相關部門意見做綠化帶。西側面向生態區,需要綠化景觀處理較多,南側現時是石屎混凝土廠,有車輛出入口,無規定要綠化處理。
至於迴旋處做車輛出入口方面,規劃條件圖提出要聽交通局意見。地段東面有一條路,評估後認為無需要在東面開出入口,為使土地有效利用,是次規劃條件圖草案無再設公共道路。
委員高岸聲認同規劃,因地段在污水處理廠旁邊,改為中水站符合城市總規關於危險品儲存遠離民居的建議。但關注總體城規中提到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示意圖列出的消防據點,是否與相關地段重疊。梁耀鴻回應稱相關消防據點在地段東面,即現時消防局救護車清洗中心位置。
依總規打造商業區
會上亦討論到美麗街16–16A號土地的規劃條件圖草案,用途為C1類商業用地/C2類商業用地,多名城規委關注土地用途,當中高岸聲認為該草案的用途較一般私人土地的用途減少,關注為何該土地不能用作H2類居住用地發展的原因;丁啟安亦建議用途為商住用地。
梁耀鴻解釋稱,土地利用會先按總規訂定,尤其是工業、商業及旅遊娛樂業用地佔比不高,住宅則較多選擇,基於美麗街南段在總規是作為商業區,故用途優先規定作商業用途,以符合總規打造商業區規劃。商業用地同時可遵守土地利用規定,按第6/2022號行政法規,即最少百分之五十以上建築面積作商業用途,其他面積可作商業兼容用途在樓宇中設置。
高岸聲追問日後有美麗街土地業權人申請規劃條件圖草案時,是否只能作C1、C2類商業用地,不能申請H2類居住用地。梁耀鴻回應時重申,總規規定該區為商業區,即滿足百分之五十以上建築面積為商業便可,其餘可以用作兼容用途如住宅。
委員山度士關注在居住及商業發展之間如何平衡,梁耀鴻重申是會先按總規規定,總規規定為商業區土地,便優先規定作商業用途,在符合總規要求下,建築物的其他兼容用途是由業權人考量。
至於委員黃國基認為,商業用途免不了規劃停車位,認為要百分之五十以上建築面積作商業用途便沒有空間作停車位等用途。城規會主席、工務局長黎永亮稱,根據第42/89/M號法令,M級樓宇縱使是商業樓宇亦無強制要求設停車位。梁耀鴻指,若興建地下停車場是不會納入總建築面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