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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水客”三犯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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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4月27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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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水客”三犯入刑



三月三日,橫琴口岸緝獲黑膠唱片等物品走私案 。(李響 攝)


三月二十日,拱北口岸關員向緝私部門移交五起旅客走私物品進境案。(蔡瑾 攝)

    拱關首季立案查處五十七宗

    澳“水客”三犯入刑

    【本報消息】拱北海關發佈消息,今年第一季度,該關緝私部門共立案查處旅檢口岸“一年三次”“水客”走私入刑類案件(“三次入刑”)五十七宗。

    首揭走私黑膠碟

    從案件情況看,涉及口岸“水客”人身藏匿、行李物品夾藏、偽裝、利用粵澳兩地牌車偷運等方式。今年三月二十日,拱北口岸現場關員向緝私部門移交五起旅客通過隨身攜帶的挎包、手提袋走私精華液、葡萄酒、保健品等進境案。上述涉案人員均屬一年內因走私被給予兩次行政處罰後再次走私,涉嫌走私犯罪。

    據介紹,拱北海關第一季度查處的“三次入刑”案走私物品種類繁雜,涉及固態硬盤、酒類、煙草類、食品、化妝品、服飾、電子產品等。橫琴口岸第一季度首次查獲走私黑膠唱片案件。

    單牌車橫琴走水

    今年三月三日,澳門籍“水客”李某某駕駛澳門單牌車經橫琴口岸進境,未向海關申報任何物品。海關關員截查時,在其車內除發現鞋類、衣物外,還發現若干舊黑膠唱片。李某某曾於二〇二二年八月、二〇二三年二月兩次因走私被海關行政處罰,今次屬第三次走私。該案已移交緝私部門進一步偵辦中。

    處三年以下徒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一年內曾因走私被給予二次行政處罰後又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偷逃應繳稅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海關提醒進出境旅客,應自覺遵守海關監管規定,切勿被利益驅使,實施藏匿走私等嚴重違法行為,觸碰法律底線。海關緝私部門將保持高壓態勢,依法重拳打擊“水客”走私行為。(黃薇、高為、張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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