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嚴禁央企“空轉”“走單”
【中新社北京十七日電】中國國務院國資委官網十七日發佈《關於做好二○二三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其中強調,對國資委三令五申嚴禁的融資性貿易、“空轉”、“走單”虛假業務問題“零容忍”。
健全高效追責體系
上述《通知》明確二○二三年中央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的六項重點任務:
一是加強保障夯基礎,健全完善權威高效追責體系。中央企業要堅持“兩個一以貫之”,與國企改革政策文件再對標對表,持續構建權責清晰、約束有效的經營投資責任體系,健全用好責任追究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震懾築防線,嚴肅查處重大違規問題線索。各中央企業要把“查大案、盯高發、治頑疾”作為做好責任追究工作的主攻方向,抓牢抓實違規問題線索查處工作,堅決防止“破窗效應”,切實築牢維護國有資產安全防線。其中強調,對國資委三令五申嚴禁的融資性貿易、“空轉”、“走單”虛假業務問題“零容忍”,一經發現即由集團公司或上級企業提級查辦,涉及二級子企業或年內全集團累計發現三件上述同類問題的,應當報告國資委,由國資委提級查辦。
三是加強聯動聚合力,發揮監督管理協同綜合效能。各中央企業要加強責任追究與業務管理、內部審計、專項治理等工作的協同貫通,充分發揮責任追究震懾遏制作用,堅決防止問題“空轉”和屢查屢犯,提升聯防聯治效果。
發揮“防未病”作用
四是加強整改促提升,發揮防範化解重大風險作用。《通知》要求,二○二三年,各中央企業要將當年辦結的一半以上核查項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議書,同時高度關注房地產信託、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非主業投資等存在風險,針對性提出管理提升建議,更好發揮責任追究工作“防未病”作用。
五是加強手段暢通道,持續做實監督追責信息化工作。各中央企業要注重發揮信息化對責任追究工作的支撐作用,建好用好監督追責信息系統,並以信息系統為依託貫通報告渠道。
六是加強力量增能力,不斷提升責任追究隊伍素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