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合區宣講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
澳社團內地活動學法守法
【本報消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宣講會昨日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舉行,來自本澳社會各界六十八家非政府組織代表共一百多人與會,認真聽取對該《管理法》的解讀宣講,學習借鑒同行先進經驗,現場互動交流和探討。
是次宣講會以“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總體國家安全觀,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和素養”為主題,由珠海市公安局和司法局主辦,澳門婦聯總會廣東辦事處等協辦。廣東省司法廳副廳長陳建、珠海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高飛、橫琴粵澳深合區法律事務局局長鍾穎儀、廣東省公安廳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辦公室副處長羅清平等出席。
服務港澳普法行
陳建致辭稱,在《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公佈四周年,第八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來臨之際,廣東省、珠海市公安司法部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不斷探索創新法治服務保障粵港澳大灣區發展機制,針對港澳非政府組織及居民到珠海和橫琴開展活動的實際情況。
他指出,透過宣講會,搭建涉外法治宣傳教育大講堂等實體平台,開展“服務港澳普法行”系列活動,探索“珠澳法治+社工服務”聯動機制,積極為在內地的港澳團體、居民提供精準普法服務,此舉非常及時和有意義,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
陳建期望有志到境內開展活動的社團組織,以守法普法實踐活動,共同推進粵港澳大灣區法治融合發展,在法治軌道上攜手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行穩致遠。
登記備案遵指引
高飛強調,國家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境外非政府組織進入內地,對我國改革開放事業和整個社會進步,作出貢獻;期盼將來有更多境外非政府組織到境內開展友好交流、交往、合作,為內地公共管理、社會治理和公益事業,帶來管理人才、先進技術和成功經驗,促進我國公益事業和社會進步持續發展,也要做學法的先鋒、守法的典範,維護法律尊嚴和權威,珠海公安將為到內地活動的境外非政府組織提供良好的法治環境和優質的規範服務。
宣講會上,羅清平作《管理法》專題宣講和解答釋義。他指出,《管理法》在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體系中發揮重要作用,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內地做好登記備案,規範開展活動均有清晰指引,所有境外非政府組織到境內活動都必須遵守《管理法》的相關規定。
助力社團融灣區
本澳工聯、街總、婦聯、中總等非政府組織代表先後向與會者分享各自的工作經驗,讚賞此次宣講會有助加強了解國家法律,有利於澳門社團組織積極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動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