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熟被委派車性能憂成安全隱患
律師:規範代駕行業釐清責任
【本報消息】本澳近月錄得多宗交通意外,氹仔運動場圓形地上周更發生奪命車禍,涉及代駕公司車輛。
電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昨日探討交通安全,出席的律師何金明表示,《道路交通法》未有代駕方面的着墨,營業稅中亦無代駕行業,代駕行為可以是有償的業務,也可以是無償,若社會上有需求,需具社會共識以規範代駕行為,當局亦需明文清晰有關法律責任。
此外,何金明提到,現時駕駛專營車輛有入職資格審查,如的士司機對車輛設置較熟悉,但代駕者對被委派駕駛的車輛未必熟悉,將影響駕駛安全系數,對周邊行人和車輛構成安全隱患,故社會應思考如何規範代駕行業。
涉勞動或消保法?
交諮委員古慶祥指出,代駕行為在澳存在已久,但本澳未有針對代駕公司司機資格的監管標準,以及相應的法律規範,若居民在使用服務上有爭議,如車輛損壞、收費問題等,亦不清楚應從勞動關係法還是消費爭議入手。內地已對有關從業員作規範,他認為日後如需針對代駕立法,居民定必關心司機質素方面。
增防衛性駕駛意識
有聽眾反映本澳道路多坑洞、沙石、渠蓋,特別影響電單車行駛,加上地線油漆容易導致“跣胎”,建議使用防滑物料。古慶祥認為,車輛行駛時“跣胎”屬突發情況,道路質量是減少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參考鄰近地區,針對“跣胎”、交通事故及車輛故障等,有防衛性駕駛訓練,但本澳目前較少推行相關訓練,駕駛課程中亦較少提及有關內容,他認為提高駕駛者防衛性駕駛意識相當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