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top top
第B08版:港聞 上一版3  4下一版  
      本版標題導航
三隧分流料八月初實施
立會修例規範海外律師參國安案
港擬設預報系統堵截假難民
保安局:“禁蒙面法”仍需維持
何俊仁遭撤保釋還柙候審
     [ 設為首頁 ] | | [ 返回主頁 ] |
今日日期:     版面導航
當前報紙日期:
2023 3月23日 星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放大 縮小 默认        

保安局:“禁蒙面法”仍需維持

    社會仍存國安隱患

    保安局:“禁蒙面法”仍需維持

    【香港中通社廿二日電】香港二○一九年“黑暴”風波中,不少蒙面黑衣人參與暴動,特區政府制訂《禁止蒙面規例》,至今仍生效。廿二日,香港立法會舉行會議,有議員提議放寬規例。特區政府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目前社會仍存在國安隱患,有關法律要維持。

    鄧炳強在立法會回應,社會上仍存在令人擔憂的事件,例如去年在住宅單位檢獲彈藥及製造炸彈的原材料等。特區政府有必要保持禁蒙面規例,會密切留意社會情況,適時作檢討。

    至於口罩令與禁蒙面法是否有衝突,鄧炳強形容是“兩回事”。他指出,口罩令是處理公共衛生問題,禁蒙面法是處理危害公共安全情況。禁蒙面法只適用於《公安條例》下的公眾集會及遊行,或非法及未經批准的集結,並不會影響市民日常生活佩戴口罩。

    有議員關注,市民如有不適但仍想參與遊行,佩戴口罩是否需要有醫生證明。鄧炳強表示,法例中已列明幾個情況作為免責辯解,包括宗教、醫學及健康理由等,同時警方會根據涉事人當時作出的行為而決定。

    自《禁止蒙面規例》生效以來,香港有七十五人因相關罪行被檢控,當中廿六人被定罪,刑期由十日至八個月不等。

3上一篇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