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基金會鏡湖慈善會簽署續約
重見光明廿八年治千七患者
【本報消息】澳門日報讀者公益基金會與鏡湖醫院慈善會昨舉行“重見光明”計劃續約儀式,由公益基金會理事長黃國勝與鏡湖醫院慈善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吳培娟共同簽署。
公益基金會會長賀定一表示,基於醫療科技發展及通脹,醫療費用近年相應提高,公益基金會對此項計劃的年度撥款為一百五十萬澳門元。從首年合作至去年止,過去廿八年累計撥出善款逾二千多萬元。
簽署儀式昨日下午四時在鏡湖醫院霍英東博士專科醫療大樓頂層荷花廳舉行。公益基金會會長賀定一,副會長王彬成,監事長吳柱邦,副理事長許建章、崔家榮、李廣志、陳敬濂、梁永佳,秘書長姚汝祥,理事蕭家明、朱健恆、馮文滔、李志恒;鏡湖醫院慈善會理事長劉永誠,副理事長吳在權、何凱玲,常務理事羅肖金、許樂敏;鏡湖醫院常務副院長張振榮及副院長陳泰業、黎啟盛等出席見證。
補充完善醫療福利
賀定一致詞表示,自一九九五年起,公益基金會與鏡湖醫院慈會合作開展“重見光明”計劃慈善項目,資助有經濟困難的眼疾患者在鏡湖醫院眼科接受診療,迄今已廿八年。廿八年來,服務持續不斷,累計受惠的眼疾患者達到一千七百四十三人次,合共手術達二千四百二十四眼次,由最初白內障一項手術,增至現時涵蓋青光眼手術、視網膜脫離——玻璃體視網膜顯微手術、治療黃斑病變的眼內藥物注射手術、眼底病的激光治療等十多項。
“重見光明”計劃旨在讓有經濟困難且需急切治療的眼疾患者能得到及時照顧,痊癒後可自理生活或重回工作崗位,再次融入家庭和社會。受惠不只是受資助的病者,家屬也得到關顧。為確保善款善用,每宗申請都要經過基金會同事的查核和審批。感謝此計劃在鏡湖慈善會大力支持和補助部分經費,鏡湖醫院眼科等相關醫務人員提供技術服務,得以順利進行。鏡湖醫院慈善會服務澳門逾一百五十年,屬下醫院眼科中心裝備及技術先進,仁心仁術,眼疾患者得到妥善的治療,術後效果理想。該計劃也是澳門慈善公益服務團體合作互補,配合政府推動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成功例子,補充和完善本澳醫療福利政策。
劉永誠指出,對於此計劃達至的公益援助效益和價值,除得到合作雙方的認同外,更備受社會人士讚譽。多年來,特區政府貫徹“預防優先、妥善醫療”政策,公益基金會和鏡湖慈善會的宗旨不謀而合,均懷着服務社會精神,共同合辦該項計劃,履行社會責任。雙方續辦“重見光明”計劃,共同為澳門居民提供優質醫療服務平台。
同場,醫院眼科主任賴一凡分享近年手術情況。多位院長助理、科室主任及眼科醫生等參加。